东边院里有只黑狗,西边院里有只麻狗。每天晚上,只要黑狗发出吠声,麻狗也立即吠了起来;等到黑狗不吠了,麻狗也随之停止。
有一天,两只狗争论起来了。
黑狗对麻狗说:“老兄,你在夜里也应该做点实际工作,不要老是叫一阵子完事。”
麻狗回答说:“这是什么意思?你不也是叫一阵子吗?要知道,哪一个晚上我也没有比你少叫一声。”
黑狗说:“叫固然都是叫,但情况还是有所不同的。我是看到某种可疑的形迹才叫的。你呢?我叫,你也跟着叫;我不叫了,你也不叫了。这样子叫有什么意义呢?”
“不对!”麻狗说,“只有你看到了可疑的形迹,难道我就没有看到?既然我们在同一个时间叫了起来,不正好说明我们共同发现了可疑的形迹吗?为什么你叫就有意义,而我叫就没有意义呢?”
“比方,”黑狗说,“前天晚上,一个贼到了我的门口,我立即扑了上去,把他赶走了。如果你当时出来协助一下,我们本来可以教训他一顿的,可是你闻风不动,照例只蹲在院子里叫那么几声!”
“没有比这种话更为无理的了!”麻狗说,“正是我的声援你才得把贼赶走。如果当时没有我大声恫吓,那贼不会回头打碎你的狗头吗!再说,我怎么能离开自己的岗位?如果我走出院子,贼不正好可以窜到我屋子里去吗?”
黑狗不再做声,它没有想到这个随声附和的家伙倒颇强于诡辩。
有个贼终于摸着了两只狗的脾性,他从西边屋的后门偷偷进去,把屋里的东西都偷光了。麻狗呢?它还是照例蹲在院子里,听到那边黑狗叫就叫几声,黑狗不叫它也不叫,丝毫不管屋子里面有什么动静。
——诡辩也许能够使辩论的对方感到为难,对事实却丝毫没有什么裨益。